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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县有关文件要求编制。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我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我办及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开展扶贫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我办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原则、责任主体、公开范围及内容、载体、机制保障和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形成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网络。

  (二)精心组织,强化措施

  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扶贫信息进行全面清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范围和内容,分门别类,确定主动公开的信息和不能公开的信息,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公开。完成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和申请表的制定。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59条。

  (二) 其他  

  2018年,我办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2018年,我办没有信息公开方面的收费;自开展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我办没有因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办信息公开工作仍然存在公开意识不够强、公开形式不够丰富、公开内容还难以完全达到社会公众需要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强学习。要求干部职工进一步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意识,牢固树立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和诚信政府的现代行政管理理念,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扶贫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机制。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对各类信息做到及时清理和更新,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形式和时限公开政府信息。强化监督检查,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三)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和公开流程。整合门户网站资源,完善工作制度和机制,确保实现应公开都公开,保障公民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四)进一步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畅通公开渠道。加强调研和分析,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和焦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府信息要予以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同时,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在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尽量满足群众需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使扶贫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唐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