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编制。报告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唐县供销社联系(地址:唐县向阳北街;邮政编码:072350;咨询电话:0312-6413132;电子邮箱:txcoop@126.com)。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唐县供销社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为“三农”服务的办社宗旨,不断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提高服务水平,促进依法行政。
(一)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结合供销社实际,研究制定了《唐县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各科室职责,细化了公开范围,规范了主动公开信息发布程序。相关工作机制和流程的完善,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充分发挥信息公开在科学决策中的作用。供销社工作关系到农民利益,我社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供销社工作紧密结合,以公开促监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通过多种形式的信息公开,广泛征求意见。
(三)畅通渠道,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我社继续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机关文告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众及时、全面、便捷地获取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网站公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社不存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8年,我社全年不存在向申请人收取费用情况。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我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公开内容与公众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公开的内容范围需进一步细化。下一步将进一步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公开评价机制和信息公开参与机制,畅通与社会各界沟通交流渠道,广泛听取公众对供销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2019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