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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2020年电商进农村示范县中央支持资金尾款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07-13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县2020年电商进农村示范县中央支持资金尾款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商务部、省商务厅、市商务局农村电商工作的有关部署,根据河北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0年电商进农村示范县中央支持资金尾款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冀商办建设函〔2023〕121号)精神,在实施“唐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升级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农村电商人才培育的支持力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唐县2020年电商进农村示范县中央支持资金尾款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共分六部分。

一是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为抓手,按部署下发以商品下乡和进城提速降费。重点支持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村电商人才培养,提升可持续运营能力。二是工作目标:1.推行农产品上行“三个升级”2.促进农村电商物流“两个增效”3.实现农村电商培训“两个创新”。三是重点任务:1.打造高效完备的供应链服务体系,推动农产品上行;2.整合物流资源,提高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效率;3.创新培训机制,精准培育电商新农人。四是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1.建设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和培育农村电商人才2.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待项目完工通过县组织的验收、省商务厅绩效评价后全额拨付。五是工作进度安排:1.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4月—2023年5月底)在对唐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升级版)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结合县域电商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相关要求,制定方案并广泛发动。2.重点实施阶段(2023年6月—2023年11月底)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承办企业,全面启动“唐县电商尾款项目”,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相关工作。3.项目验收阶段(2023年12月底前)根据省商务厅相关文件要求,县商务局组织起草、制定《唐县2020年电商进农村示范县中央支持资金尾款项目验收标准》,12月中旬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验收,并向市商务局、省商务厅提交项目验收报告。12月底迎接省商务厅组织的项目绩效评价。4.项目运营阶段(2023年12月—2026年7月)县商务局推动电商进农村示范县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统筹衔接,并引入邮政、供销以及有实力的电商、物流、快递、商贸流通等企业,搞好项目后续运营管理,整合各类资源,拓展直播电商、品牌营销、共同配送、创新孵化等服务,实现可持续发展。并引入企业该方案需2023年12底完成建设及绩效评价。六是保障措施:1.强化组织领导2.加强督导检查3.强化宣传引导4.强化基金管理5.加强资产管理。

  三、任务目标

   依托县、村两级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和县、乡、村三级仓储物流体系,推动农产品进城网销全国,工业品下乡配送入户,挖掘县域电商发展潜力,培育农村电商人才,实现“三个升级”、“两个增效”、“两个创新”的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全县实现农村网络零售额和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长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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