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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县2020年电商进农村示范县中央支持资金尾款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03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唐县2020年电商进农村示范县中央支持资金尾款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唐县2020年电商进农村示范县中央支持资金尾款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0年电商进农村示范县中央支持资金尾款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冀商办建设函〔2023〕121号)精神,为打造高效完备的供应链服务体系,扩大区域公共品牌覆盖面,促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提高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效率,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助力乡村振兴,在实施“唐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升级版)”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农村电商人才培育的支持力度,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商务部、省商务厅、市商务局农村电商工作的有关部署,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为抓手,大力促进农产品上行,推动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提速降费,精准培育电商新农人,提高创新创业孵化成效,带动全县网络销售额的快速增长。通过重点支持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电商人才培育,进一步提升唐县农村电商市场体系的可持续运营能力,推动县域电商从量变到质变的飞跃。

  二、工作目标

  依托县、村两级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和县、乡、村三级仓储物流体系,推动农产品进城网销全国,工业品下乡配送入户,挖掘县域电商发展潜力,培育农村电商人才,实现“三个升级”、“两个增效”、“两个创新”的工作目标。到2023年底,全县实现农村网络零售额和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长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一)推动农产品上行“三个升级”。整合建设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施,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重点打造网货研发供应中心,推动供应链服务转型升级。促进3家及以上传统企业的网销产品达到50个以上SKU,网络销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推动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转型升级。新增授权5家及以上企业、合作社使用“唐尧山下”区域公共品牌,带动5个以上农业企业品牌或地方特色产业品牌在全网主流电商平台销售,推动农产品品牌化、网货化转型升级。

  (二)促进农村电商物流“两个增效”。整合商贸、快递、电商等资源,发展智慧物流、共同配送,推动工业品下乡快递的提速降费,促进下行物流增效。在实现工业品下行配送入户提速降费的基础上,推进农产品进城快递的时效提升和价格下降,降幅不低于10%,促进上行物流增效。

  (三)实现农村电商培训“两个创新”。创新电商培训主体和培训内容,精准锁定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研发标准化培训课程,开展电商直播、网店(微店)开办、运营理论、典型案例等培训不少于800人次,培养单平台乡村网红主播的粉丝数量超1万的不少于5人、超5万的不少于3人,直接或间接带动网络销售总额不低于500万元,提高培训实效。创新培训后服务机制,通过培训沙龙、电商大赛等活动,综合检验县域电商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及时改进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规范培训档案管理,提高培训可持续性。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高效完备的供应链服务体系,推动农产品上行

  1.推动农产品网货供应链服务转型升级。根据主导产业肉羊产业链发展的实际需要,整合建设肉羊分割预冷、有机肥和饲料生产包装等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施,面向全县农户、合作社、企业等提供开放性服务。依托品牌网货研发供应中心,开展营销策划、网货研发、标准化、质检、集货、仓储、代发货、售后服务等网货供应全链条服务。整合县域内优质农产品入驻研发供应中心,进行动态管理,通过产品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和运用,挖掘生产商、网商、服务商“三商”联动潜力,不断完善唐县农产品网货供应链体系,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供应链高能高效。

  2.推动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转型升级。整合县域资源,为涉农企业、供销社、电商企业、合作社以及农户等提供农产品分拣、包装、预冷、初加工等服务,并引导和协助其开展质量检测、标准认证、营销策划、直播带货、网络销售等工作,提升产品的标准化程度和质量控制水平,拓展销售渠道。通过为企业提供高效完备的供应链服务,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带动不少于3家传统企业的网销产品达到50个以上SKU,网络销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打造县域企业转型升级示范。

  3.推动农产品品牌化、网货化转型升级。加强“唐尧山下”区域公共品牌建设,运用数字化手段,完善公共品牌管理体系,提升品牌价值和运营成效。在原有基础上,新增授权5家及以上企业、合作社使用公共品牌,统筹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营销推广活动,全面带动县域产品品牌化转型升级。按照“产业有特色、县域有特品”的原则,统筹制定唐县特色产品品牌发展规划,加强产品品牌建设。围绕县域羊肉产业链,着力开发、培育羊肉、有机肥、饲料等产业链特色产品,孵化、扶持5个以上企业品牌或地方特色产业品牌在全网主流电商平台、县域电商平台等销售,打造网络爆款和典型,实现5个单产品年销售额不低于5万元,推动县域产品网货化转型升级。

  (二)整合物流资源,提高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效率

  4.推动工业品下乡物流增效。依托县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整合商贸、快递、电商等多业态物流资源,为县域商贸流通企业、物流快递企业等提供仓储管理、物流配送等服务,实施路线规划、共同配送、数据传输等智能化管理,形成信息管理和实物管理的同步运行,实现信息流、商品流、快递流的高效整合,从而推动工业品下乡快递的提速降费,促进下行物流增效。

  5.促进农产品进城物流增效。构建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县内物流配送体系,在实现工业品下乡快递提速降费的基础上,推进农产品上行物流业务拓展。依托乡镇、村电商站点,聚合农村上行快递、农村产品上行物流等配送需求,整合运用工业品下行物流快递业务资源,开展上行物流配送,推动农产品进城快递实效的提升和价格的根本下降,实现价格降幅不低于10%,促进上行物流增效。

  (三)创新培训机制,精准培育电商新农人

  6.创新培训主体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实效。在农村创业青年、企业人员、党政干部、退伍军人、返乡大学生、电商从业者等人群中,精准锁定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并根据实际需要,研发标准化培训课程,制定标准化培训教材,开展电商直播、网店(微店)开办、运营理论、典型案例等电商实操培训不少于800人次。引入创新孵化、创意文化、创业商品等市场资源,为培训学员对接创业项目,支持其加入农村电商市场体系运营队伍,引导其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成为“网红主播”、“网络达人”、“直播能人”等,培养单平台乡村网红主播的粉丝数量超1万的不少于5人、超5万的不少于3人,直接或间接带动网络销售总额不低于500万元,提高培训实效。

  7.创新培训后服务机制,提高培训可持续性。针对培训学员,在原有的电话回访、微信群指导、实地走访、一对一辅导等常态化跟踪服务的基础上,组织电商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沙龙、电商大赛等活动,综合检验学员的专业技能,并根据学员的意见和需求,及时改进培训方式和培训内容,实施特色化跟踪服务,从而形成常态化跟踪和特色化跟踪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培训后服务机制,提高培训可持续性。项目建设期内,确保常态化培训后服务全员覆盖,特色化培训后服务每月不少于1次。

  四、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

  在前期项目建设基础上,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唐县2020年电商进农村示范县中央支持资金尾款项目”(以下简称“唐县电商尾款项目”)的承办企业,最大限度保持项目延续性。根据省商务厅有关文件要求,“唐县电商尾款项目”资金安排如下:

  (一)资金支持方向。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两部分建设内容,其中建设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占项目资金总额的70%—80%(350万元—400万元);培育农村电商人才占项目资金总额的20%—30%(100万元—150万元)。中央财政支持资金不得用于网络交易平台建设、购买流量及日常经营性支出。

  (二)资金支付方式。项目资金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中标企业,并预留10%尾款,待项目完工并通过县商务局组织的验收、省商务厅绩效评价后全额拨付。

  五、工作进度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4月—2023年5月底前)

  在对唐县2020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升级版)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结合县域电商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河北省商务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2020年电商进农村示范县中央支持资金尾款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冀商办建设函〔2023〕121号)有关要求,制定《唐县2020年电商进农村示范县中央支持资金尾款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并广泛宣传发动,实施方案经市商务局审核后,于2023年5月底前报省商务厅备案。

  (二)重点实施阶段(2023年6月—2023年11月底前)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承办企业,全面启动“唐县电商尾款项目”。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工作目标、重点任务、时间节点有关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县商务局牵头,加强工作督导,督促工作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项目验收阶段(2023年12月底前)

根据省商务厅相关文件要求,县商务局组织起草、制定《唐县2020年电商进农村示范县中央支持资金尾款项目验收标准》,12月中旬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项目验收,并向市商务局、省商务厅提交项目验收报告。12月底迎接省商务厅组织的项目绩效评价。

  (四)项目运营阶段(2023年12月—2026年7月)

此阶段中央财政资金不再支持项目运营,项目从“重建设”向“重运营”转变,逐步实现市场化。县商务局推动电商进农村示范县与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统筹衔接,承办企业用好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等设备设施,并引入邮政、供销以及有实力的电商、物流、快递、商贸流通等企业,搞好项目后续运营管理,整合各类资源,拓展直播电商、品牌营销、共同配送、创新孵化等服务,实现可持续发展。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部门要求,整合运用全县各方资源和力量,充分发挥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促进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督导检查。县商务局定期对项目实施进行督导巡查,对虚报进展、数据不实等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联合纪检、审计以及第三方监管单位进行监督。

  (三)强化宣传引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利用各类媒体,采取有效形式,加大对项目的宣传和普及,提高农民群众对农村电商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做好电商数据的统计和监测工作,及时向商务部、省商务厅、市商务局报送、公开相关信息。

  (四)加强资金管理。强化项目资金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如发现虚列、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行为,按相关规定进行查处,并追究相关企业和人员责任。

  (五)加强资产管理。县政府承担项目主体责任,拥有项目形成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所有权。项目承办企业对项目资产承担使用、管护责任。县商务局要建立健全项目资产常态化管理制度,妥善整合、处置和盘活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避免资产闲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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